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许可

第十七条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安全许可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方案内容应当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方式。大型活动须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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