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二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二条 本市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信息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制度,互相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执法监督信息。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措施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行业协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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