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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