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章 宗教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章 宗教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复制、运送、销售和散发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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