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七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