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市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要求,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