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实施本条例需要制定配套规章或者其他具体办法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发布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