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