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一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