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59号令公布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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