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五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自愿原则,不得强行销售、强行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6-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