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 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