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域从事的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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