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十四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十四条 在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以及其他重要渔业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区、县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捕捞许可证的办理。
前款规定的其他重要渔业水域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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