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三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三条 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社会募捐活动。
红十字会可以在机场、宾馆、饭店、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进行募捐。
红十字募捐工作,由市红十字会统一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10-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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