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05-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