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四十一条 本市为通过“志愿北京”信息平台注册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市鼓励保险机构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购买保险提供优惠;鼓励保险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设计开发符合志愿服务特点的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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