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三十九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支出交通、食宿、通讯等必要费用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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