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