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