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六条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六条 鼓励拓展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标准和协议,搭建国际会展、论坛、商贸、赛事、培训等合作平台,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服务市场开放、数字产品安全认证等领域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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