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 第十一条 感知物联网建设应当支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提高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覆盖水平。
支持建设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数字化改造和建设,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交通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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