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5-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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