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试验区内的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5-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