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完善行业自律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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