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三条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