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六条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市对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