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8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