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森林防火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森林防火 第二十三条 在防火期内,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本市森林防火戒严期,各级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和林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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