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的殡葬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