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顺应自然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预防科学、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快速、治理有效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