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 第八章 地图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北京市测绘条例 第八章 地图管理 第四十五条 地图编制、展示单位不得在普通地图、内部地图上刊登广告。在专题地图上刊登广告的,刊登广告的面积不得超过地图图幅面积的30%,位置不得压盖地图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