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 第四十九条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 第四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燃气供应企业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