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和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