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献血宣传、教育、组织、表彰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根据章程,引导、组织有关群体积极参与献血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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