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防止饮用水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