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2-09-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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