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九章 奖惩与保障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九章 奖惩与保障 第四十三条 公民在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及在调解民间纠纷中人身受到伤害的,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