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2-09-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