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8-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