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市统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统计工作应当遵循职责独立、制度严谨、数据真实、结果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监测和评价等作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