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代征绿地交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绿化的,责令限期交回,并处每日每平方米0.5元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