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教育居民和在校师生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做好本社区、本单位的绿化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