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六条 本市对用水户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用水性质分为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应当计量、缴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