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二节 供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二节 供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四条 水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供水单位节水工作考核制度,将制水损耗、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信息共享与公开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节水工作奖励的参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