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二节 供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二节 供水过程节水 第二十二条 供水管网超过使用年限或者工艺、材质不合格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计划,组织供水单位、物业服务人、用水户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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