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控

第十二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控 第十二条 市水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节水工作需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节水相关地方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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