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