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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