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通信畅通,提高邮政通信服务水平,促进邮政通信事业发展,适应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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