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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