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